为了贯彻落实合肥市教育局下发的《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“十不得”》文件精神,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,加强师德师风教育,安徽合肥当代职业学校教务处组织开展《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“十不得”》工作落实会议,会议由教务处主任徐楠楠主持,教务处全体教师参加。
徐楠楠主任带领全体教务处教师深入学习了《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“十不得”》:一是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;二是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分班和排座位;三是不得随意占用体育、艺术、综合实践等课程;四是不得超过规定布置过量课后作业;五是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集体补课;六是不得侮辱、歧视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;七是不得举行周考、月考等超过规定次数的统一考试;八是不得组织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;九是不得因学生学业问题羞辱其家长;十是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。
徐楠楠主任强调全体教务处老师要认真研究文件精神,严格贯彻“十不得”,要求全体教师继续发扬爱生敬业、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;“身正为师,学高为范”,以高尚的师德践行为人师表;让教育回归育人本位,每一位教师从现在做起,严格贯彻“十不得”,共同打造让所有学子健康成长的教育生态环境。